AI合成離職員工聲音用于配音 法院:侵權,賠償2萬元
AI合成離職員工聲音用于虛擬角色配音 杭州一公司被判侵權賠償2萬元
今年8月,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則人格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,杭州一公司在未獲完整授權、未付費的情況下,將前員工的聲音經AI訓練后用于虛擬角色配音,被杭州市濱江區(qū)人民法院判決侵犯了前員工的聲音權益。
濱江區(qū)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,對于人工智能技術處理后的聲音,如果能使一般社會公眾或者相關領域的公眾根據音色、語調和發(fā)音風格,關聯到該自然人,則該聲音屬于自然人聲音權益的保護范圍。未經自然人許可使用經人工智能技術處理的聲音,構成對自然人聲音權益的侵權。聲音權益屬于人格權,知識產權歸屬約定不包含人格權益。
聲音錄制完成后未簽約
判決書顯示,原告周某之前系被告A公司的員工,崗位為“虛擬藝人”,工作內容為配合策劃進行直播以及視頻制作等。雙方簽訂的《勞動合同》載明:合同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,附件《保密及知識產權協(xié)議》第九條約定,周某在工作期間的知識產權權利或其他財產權利歸A公司所有。
2023年8月23日,被告A公司與原告周某協(xié)商“夢瓏-周某-聲音使用及AI訓練項目”的合作,后A公司以內部測試急用為由,讓原告周某配合錄制,錄制完成后未與周某簽約,其間周某提出與A公司協(xié)商簽約和授權費,但A公司未予明確回復。
2024年9月5日,A公司向周某發(fā)送《辭退通知書》,稱周某存在多次曠工行為,且人事予以提醒和警告后并未糾正,故通知周某接到此通知書后去人事處辦理離職。
原告索賠經濟損失10萬元
2024年9月,周某發(fā)現A公司擅自將自己的聲音在項目《夢幻桌面》(別名“桌妹”Deskmate”)中使用,用于角色“夢瓏”的配音,包括但不限于直播、商場展示、Steam商品上架等。該聲音系被告A公司使用周某的聲音素材經人工智能技術訓練后生成。
今年9月11日,記者注意到,判決書所指的相關直播視頻,在嗶哩嗶哩平臺的虛擬UP主“夢瓏拌飯”賬號下仍可查到。
2024年4月25日,該賬號發(fā)文稱,4月初,夢瓏團隊開發(fā)完成了AI夢瓏的初始demo版本:Deskmate,直播只是測試效果的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,“中之人(注:泛指為虛擬形象提供聲音和動作捕捉的工作者)目前正忙于參與公司其他項目,暫時停止活動?!痹撡~號保留的最后一條直播回放的發(fā)布時間為2024年4月26日。
今年4月25日,周某在本案公開開庭時,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行為,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并賠禮道歉。
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
庭審中被告辯稱,原告周某錄制聲音的行為系履行職務的行為,雙方的《勞動合同》已明確約定了相關知識產權的歸屬,原告在職期間已明確表示其聲音授權被告用于《夢幻桌面》項目,無需額外授權,A公司向原告支付的報酬中已包含對使用其聲音素材的酬勞。
法院認為,本案中,被告A公司使用個人聲音開發(fā)的“夢瓏”角色,配音甜美可愛,風格獨特,且經當庭勘驗,該AI聲音與周某的音色、語調、發(fā)音風格等具有高度一致性,能夠引起一般人產生與周某有關的思想或感情活動,能夠將該聲音聯系到周某本人,進而識別出周某的主體身份。因此,案涉AI聲音屬于周某的聲音權益,應受法律保護。
法院表示,即使被告A公司對周某所錄制的聲音等錄音制品享有著作權等權利,但知識產權歸屬約定不包含人格權益,故不包括授權A公司對周某的聲音進行AI化使用的權利。
法院在綜合考慮了原告聲音的知名度、被告公司的侵權情節(jié)、主觀侵權惡意、案涉“桌妹”軟件尚未實際發(fā)行等因素后,判決被告A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賠償原告周某經濟損失20000元,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周某出具書面道歉聲明。
華西都市報-封面新聞記者楊峰
